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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将下调食盐含碘量 新标准明年3月15日起执行

来源:米乐官方入口    发布时间:2024-01-23 06:28:55

  ●食盐碘含量的调整不会因此导致价格持续上涨,现行标准的加碘盐目前仍可继续食用。

  昨日,记者从四川省疾控中心获悉,明年3月15日起,四川食用盐碘含量中等水准将统一执行新标准。目前专家组建议为30mg/kg浓度,允许波动范围为(30±30%)mg/kg,这一数据已报卫生部备案,等待卫生厅发布正式文件。

  与现在执行的20—60mg/kg食盐碘含量相比,上限下调35%。这是7年来,首次对食盐碘含量做调整,但价格不会因此发生变化。

  因食盐含碘量标准所引起的讨论由来已久。今年9月15日,卫生部正式对外发布《食用盐碘含量》,取代“老国标”成为新的食品安全国家标

  准。标准明确,食盐碘含量不再“一刀切”,各地可根据当地人群实际碘营养水平,在20mg/kg、25mg/kg、30mg/kg中“三选一”作为食盐碘含量中等水准,允许波动范围为中等水准±30%。新的食盐含碘量标准自明年3月15日起实施。

  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专家委员会地方病分委会委员、省疾控中心主任医师邓佳云介绍,省疾控中心、川大公共卫生学院、川大华西医院、省卫生厅以及省盐务管理局等10余位专家论证,最终建议四川按照30mg/kg碘盐浓度作为中等水准。上个月,这一数据已报卫生部备案,目前等待卫生厅发布正式文件。

  邓佳云解释,2000年开始,四川按照卫生部规定执行(35±15)mg/kg食盐碘浓度。而在2004年,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通过《食用盐》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食盐中碘的强化量修改为20-60mg/kg,沿用至今。此次调整后波动范围为21—39mg/kg,相较现行上限下调35%。

  在调整碘盐浓度之前,今年9月至11月,省疾控中心在全省开展了碘缺乏病病情和8—10岁儿童尿碘水平监测。监测发现,8—10岁儿童全省尿碘中位数为208.9μg/L(微克/升),而适宜量为100—200μg/L。“根据流行病学标准,可以学龄儿童尿碘中位数评价人群碘营养水平。”邓佳云说,最终调查表明,我省碘缺乏病病情持续控制,人群碘营养水平总体略高于适宜水平。

  专家组建议执行的30mg/kg的碘盐浓度,在“三选一”选择中仍属于较高的标准。邓佳云解释,是因为我省外环境缺碘严重,我省在上个世纪80年代和90年代的两次调查,均发现调查中85%以上的县水碘低于5μg/L,表明自然环境缺碘严重,此次监测也得出了一致的结论。

  与现行食盐碘含量相比,调整后的食盐碘含量中等水准波动范围缩小。邓佳云说,这将对碘盐生产技术提出更高要求。

  对此,省盐务管理局法规处处长谈松表示,此次调整不涉及价格问题,食盐价格按照物价局的规定执行,不会因此导致价格持续上涨。“由于国家规定食盐的库存量不能少于3个月,调整后有个缓冲期,3月15日开始执行。”邓佳云解释,自明年3月15日起,盐业公司将按照新的标准生产含碘盐,现行标准的加碘盐目前仍可继续食用。

  我省已经设立了专门销售不加碘食盐的网点,目前全省有464家,其中成都地区有49家。市民如需购买,需要持县级以上的医院证明,附医生签字,此外还要携带身份证复印件。

  据了解,成都未加碘食用盐专销点,主城区包括武侯区5个,成华、锦江、青羊、金牛区各1个,其余则分布于龙泉驿、温江、新都等区(市)县。购买未加碘食用盐之前,市民可以拨打成都市盐政市场稽查处、四川省盐业总公司成都分公司电话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