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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妇联关于嘉兴市城乡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米乐官方入口    发布时间:2024-02-27 13:14:21 米乐官方入口

  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妇联《嘉兴市城乡妇女“两癌”检查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根据卫生部、财政部、全国妇联关于“十二五”期间继续实施妇女“乳腺癌、宫颈癌”(简称“两癌”)检查项目的精神,结合做好国家重大妇幼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有关要求,为切实提高我市城乡妇女“两癌”早期诊断、早期治疗率,降低死亡率,逐步形成维护妇女健康的长效机制,提高城乡妇女健康水平,特制订本方案。

  通过宣传、健康教育和“两癌”检查等健康促进方式,探索建立以政府为主导、多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城乡妇女“两癌”防治模式和协作机制,提高“两癌”早期诊断、早期治疗率,提升广大城乡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健康水平。

  1.对全市35~64岁城乡妇女每两年进行一次“两癌”免费检查。具体由各县(市、区)结合当地实际,统筹安排。

  凡具有嘉兴市户籍的35~64岁适龄妇女均可接受“两癌”检查项目。所有接受“两癌”检查的对象须签署知情同意书。

  (2)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醋酸染色检查/复方碘染色检查(以下简称VIA/VILI)或液基细胞学检查。

  (3)镜检查:对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VIA/VILI或液基细胞学检查结果可疑者或异常者,以及肉眼检查异常者进行镜检查。

  (1)乳腺临床检查和乳腺彩色B超检查:对接受检查的妇女均进行乳腺的视诊、触诊和乳腺彩色B超检查。

  (2)乳腺钼靶X线检查:对乳腺彩色B超检查可疑或异常者进行乳腺钼靶X线检查。

  1.管理人员培训内容:项目实施方案、项目管理制度和要求、项目财务管理、项目监督、质量控制、信息收集和上报等。

  宫颈癌、乳腺癌的相关专业相关知识(流行病学、临床检查方法、诊断标准和检查报告等)。

  1.发挥妇联宣传组织动员的优势,深入社区、家庭,开展社会宣传,动员妇女参加“两癌”检查项目。

  2.利用网络、电视等媒体,广泛开展城乡妇女“两癌”检查项目有关政策和妇女健康知识宣传,扩大城乡妇女“两癌”检查项目的社会影响力,帮助广大妇女树立文明健康理念,培养良好的生活方式。

  3.医务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积极主动地向检查人群传播“两癌”防治知识,并为有需求的妇女提供咨询服务。

  按省确定的“两癌”检查费用标准,即宫颈癌检查人均经费49元,乳腺癌检查人均经费79元执行。

  1.指定的初筛机构负责“两癌”初筛检查。宫颈癌初筛内容有妇科盆腔检查、VIA/VILI或分泌物湿片显微镜检查、宫颈脱落细胞巴氏检查或液基细胞学检查。初筛机构不具备染色和阅片能力的,应将涂片送至指定机构进行诊断。乳腺初筛内容有:乳腺视诊、触诊和乳腺彩色B超检查。

  2.初筛机构负责将检查结果反馈给受检对象,并通知可疑和异常者到指定医疗保健机构进行进一步检查。

  3.进一步检查医疗保健机构负责对初筛异常者分别进行镜检查和乳腺钼靶X线检查,并负责对镜检查结果可疑或异常者进行组织病理检查。同时,将检查结果进行登记后,反馈至初筛机构。初筛机构负责督促可疑或确诊患者进一步检查或治疗,并完成个案登记表填写。

  项目信息通过重大妇幼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直报系统报送。报送内容有“两癌”检查月报表、季报表和个案登记表。各地要根据要求完成信息收集、录入、报送和审核,确保数据及时准确,并做好与医改监测等工作的衔接。

  根据卫生部制定的关于农村妇女“两癌”检查项目技术规范,市、各县(市、区)卫生部门定期对辖区内承担“两癌”检查任务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质控,规范操作流程,复核检查结果;对检查质量进行通报并提出改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任务完成。开展“两癌”检查既是妇女健康促进工程的主要内容,也是重大妇幼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内容,是一项惠及城镇和乡村居民的民生工程,各地要格外的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项目任务如期完成。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妇联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市卫生局、市财政局、市妇联、市人口计生委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市城乡妇女“两癌”检查项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具体负责“两癌”检查的组织、协调、监督、评价等工作。

  (二)强化项目管理,推动工作开展。各地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根据项目任务和目标,制订项目实施方案,成立技术专家组,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各项措施。要加强与两年一次的妇科病免费检查等项目的协同与整合,统筹资源开展工作。鼓励各个地区创新项目运行模式,探索长效工作机制,及时总结经验。

  (三)严格资金监管,加强绩效考核。“两癌”检查费用人均128元,项目实施所需经费由各县(市)财政承担,市本级经费由市财政和区财政按50%比例一同承担。各地要将项目所需经费及时下拨到实施单位。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并落实督导、培训、宣传动员和质量控制等工作经费,保障项目顺利实施。

  (四)提高服务能力,保证项目质量。各地要以项目实施为契机,加强完善妇幼卫生工作网络。充分的发挥妇幼保健机构组织、协调和管理作用,成立并组织技术专家组做好项目的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工作,提升服务能力,保证项目质量。

  (五)完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合作。建立政府主导、多部门协作、区域医疗资源整合、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妇联和人口计生部门要充分的发挥网络优势,做好项目的组织动员和“两癌”防治知识宣传等工作,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医疗机构开展项目的具体业务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落实“两癌”检查经费的及时到位。

  (六)加强监督评估,提高项目实效。各地要加强项目监管,定期组织检查,加快项目进度,做好项目总结和评估。市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对项目管理、资金使用、实施情况、质量控制及效果的督导和评估,并通报项目进展情况,切实提高项目实效。